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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ied Labour Law Quick Facts by MGMAemp

就业(Employment)
  • 被选定录用的人员名单必须提交至就业与劳工交流办公室(Employment and Labour Exchange Office),并取得就业登记卡(Form 7)。
  • 如果雇主聘用工人从事任何工作,必须在 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
《1959年就业限制法》(Employment Restriction Act 1959),第(1)、(2)、(3)条。
《2013年就业与技能发展法》(Employment and Skill Development Law 2013),第5(a)条。(a)
年龄相关限制(Age-Related Restrictions)
  • 14岁以下的儿童不得被要求或允许在任何工厂工作。
  • 未成年人不得从事危险、有害健康、影响其接受教育机会,或对其道德和尊严产生不利影响的工作。
  • 未成年人(Young person) 包括儿童和青少年。儿童(Child) 是指已满14岁但未满16岁,并经注册医生证明适合工作的人员。“青少年(Adolescent)”是指已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人员。
  • 已满14岁但未满16岁的人,如取得注册医生出具的适合工作证明,可以作为儿童工人工作。但是,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小时,且不得在 下午6:00至上午6:00 期间工作。必须保存儿童工人登记册/记录簿。
  • 已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人,如取得注册医生证明其适合以成年工人身份工作,则可视为成年工人。
《1951年工厂法》(Factories Act 1951),第8章。
最低工资(Minimum Wages)
  • 任何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可以支付高于最低工资的工资。
  •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该条款无效。
  • 任何人不得违反《最低工资令/通知》所规定的相关规定。
《2013年最低工资法》(Minimum Wage Law 2013)。
工资支付(Payment of Wages)
  • 如果工人人数超过100人,工资必须在工资结算期结束后的 5天内 支付。
  • 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应付工资必须在 2个工作日内 支付。
  • 如果员工提前提出辞职,工资必须在工资结算期结束当天支付。
  • 如果工人死亡,应付工资必须在其死亡后的 2个工作日内 支付。
  • 所有工资只能在工作日支付。
  •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雇主须经工人同意,向有关部门提交合理说明,并注明重新安排的工资支付日期。
《2016年工资支付法》(Payment of Wages Law 2016),第(2)、(4)、(5)条。
工资扣除(Deduction from Wages)
  • 除相关法律规定的带薪休假及公共假日外,员工未工作的期间,可以依法从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 雇主提供的住宿、交通、膳食、电费、水费,以及员工应缴所得税和因错误多支付的工资,可以从工资中扣除。
  • 经工人要求,可以从工资中扣除预支工资、代员工支付的费用、员工储蓄以及法律规定的缴费。
  • 根据法院、仲裁机构或仲裁委员会的决定,可以从工资中进行扣除。
  • 除因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所产生的扣款外,所有扣款合计不得超过员工工资的 50%。
  • 因员工故意疏忽、粗心、不诚实或未履行工作职责而直接造成的财产或经济损失,可以进行赔偿性扣款。
  • 如果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场所规章制度,并明确规定罚款,可以进行罚款扣款。
  • 扣除赔偿金或罚款前,必须给予员工解释或申辩的机会。
  • 每月扣除的赔偿金或罚款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 5%
  • 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害或损失的价值。
  • 扣除赔偿金的方式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 任何情况下,不得以处罚为由从16岁以下工人的工资中扣款。
《2016年工资支付法》,第3章,第(7)、(8)、(9)、(10)、(11)条。
工作时间(Work Hours)
  •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 8小时、每周44小时。对于连续生产作业,每周工作时间为 48小时。
  • 员工连续工作不得超过 5小时,之后必须给予至少 30分钟休息时间。
  •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合计(不包括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10小时。
《1951年工厂法》,第7章,第59、63、64条。
加班(Overtime)
  • 加班工资应按照基本工资的 2倍 计算和支付,或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支付。
  • 必须在征得工人同意后,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1951年工厂法》,第7章,第73(1)条。
《劳动合同范本》(2017年第140号通知),第(8)条
工作场所协调委员会(WCC)
  • 任何拥有 30名或以上工人 的企业,都必须成立工作场所协调委员会(WCC),用于讨论劳动事务并达成集体协议。
  • 如果企业存在工会,且工会会员占工人总数 50%或以上,每个工会应提名3名工人代表,同时任命相同数量的雇主代表。
  • 如果工会会员少于50%,工人代表应由现有工会代表以及非工会工人的等额代表组成,同时任命相同数量的雇主代表。
  • 如果企业没有工会,应由企业员工选举 3名工人代表,并由雇主指定 3名雇主代表。
  • WCC代表成员必须年满 21岁。
  • 工人代表必须是相关企业的正式员工,并至少服务 6个月。
  • 雇主代表必须是负责相关企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012年劳动争议解决法》,第2章。
《2012年劳动争议解决规则》,第2章。
每周休息日(Weekly Rest Day)
  • 按相关法律完成规定的每周工作时间后,工人每周至少享有 一天带薪或按基本工资支付的休息日。
  • 如果在休息日工作,必须在休息日前后 3天以内 安排一个非公共假日的补休日。若已安排补休,则不适用加班工资。
  • 如果在每周休息日工作,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 如果每周休息日作为休假使用,该休息日应视为休假日,不得再替换或调整到其他日期。
《2018年休假与节假日规则》,第2章,第(3)、(5)、(7)条。
《2013年工资支付规则》,第43(g)条。
公共假日(Public Holiday)
  • 联邦政府通过正式通知每年公布的公共假日,员工应享有 全额工资或薪金。
  • 如果在公共假日工作,员工应获得正常基本工资或薪金标准 2倍 的工资。此外,如员工正在领取短缺津贴(Scarcity Allowance),该日也应按照通常标准支付。
  • 如果公共假日与每周休息日或其他公共假日重合,不得另行安排或替换为其他公共假日。
  • 如果公共假日作为休假使用,该公共假日应视为休假日。
《1951年休假与节假日法》,第3条。|
《休假与节假日规则》,第22条。
年休假 / 累计休假(Earned Leave)
  • 连续工作满 12个月 的工人,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应享有连续 10天、按平均工资或平均薪金支付的休假。
  • 每个月未完成20个工作日的,应扣除1天休假
  • 经雇主与员工双方同意,可以累计最长 3年,并可在任何时间享受。
  • 年休假期间的相关工资或薪金必须在休假开始前预先支付给员工或其授权代表。
  • 如果员工在休假前辞职或被解雇,应在 2个工作日内 计算并支付其应得的休假工资或平均薪金;如员工死亡,应尽快支付。
  • 年休假期间遇到的公共假日,应计入年休假天数。
《1951年休假与节假日法》,第5条。|
《休假与节假日规则》,第36条。
事假(Casual Leave)
  • 工人每年享有总计 6天带薪事假。
  • 除长途陆路或水路旅行,以及特殊宗教或传统义务情况外,一次事假不得超过 3天。
  • 事假不得与其他类型的休假合并使用。
  • 如果当年未使用,则失效。
  • 假应使用规定的休假申请表申请。如员工因任何原因无法到岗,可以通过电话、电报或其他方式通知请假;休假结束返回工作岗位后,必须填写并提交规定的休假申请表。
《1951年休假与节假日法》,第5条。|
休假与节假日规则》,第30条。
病假(Medical Leave)
  • 工人提交医疗证明后,每年可享有最长 30天带薪病假。
  • 必须至少工作满 6个月。未满6个月的,可以无薪休假。
  • 病假可以与年休假合并使用;当年未使用的病假将失效。
《1951年休假与节假日法》,第6条。
产假(Maternity Leave)
  • 必须提交由注册医生或社会保障委员会认可的医生出具的医疗证明。
  • 分娩前 6周 和分娩后 8周,共14周带薪产假。产假可以与病假连用。
  • 父亲可享有 15天陪产假。
《1951年休假与节假日法》,第7(a)条。|
《2018年休假与节假日规则》,第46条。
《2012年社会保障法》,第25、26、27、28条。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
  • 如果员工人数达到规定的最低人数标准,则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制度,并享受社会保障福利。
  • 按员工工资总额的 5% 缴纳社会保障费,其中雇主承担 3%,员工承担 2%。
  • 缴费总额不得超过 15,000缅元
  • 目前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及福利包括
    - 医疗及社会护理保险(病假、产假等)
    - 家庭援助保险(教育补助、医疗及援助、相关福利)
    - 工伤保险(医疗、暂时/永久伤残福利、遗属福利)
《2012年社会保障法》,第5、6章;《社会保障规则》
解雇 / 终止劳动关系(Dismissal)
  • 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基于正当理由,并保存完整的相关记录;同时必须由雇主或授权代表签署正式书面命令,并正式送达员工。
  • 根据现行法律、规则和规定,雇主可以提前 1个月通知 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规定的补偿金。
  • 轻微违规(Minor Offence – Annex A)
    - 第一次及第二次违规:发出警告信;
    - 第三次违规:签署承诺书;
    - 第四次违规:立即解雇,不支付离职补偿金;
  • 如果两次违规之间间隔 12个月或以上,记录应重新从第一次违规开始计算
  • 严重违规(Major Offence – Annex B), 可立即解雇,且无需支付离职补偿金
  • 对于并非由于员工过错或不当行为,而是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解雇,应按照 2015年7月3日第84/2015号通知 支付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
    - 6个月–1年 = 0.5个月工资
    - 1–2年 = 1个月工资
    - 2–3年 = 1.5个月工资
    - 3–4年 = 3个月工资
    - 4–6年 = 4个月工资
    - 6–8年 = 5个月工资
    - 8–10年 = 6个月工资
    - 10–20年 = 8个月工资
    - 20–25年 = 10个月工资
    - 超过25年 = 13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范本》,第15(b)条